2012年5月8日 星期二
on the road again. 程II
旅行的意義?
我愛陳綺貞的歌,但是它沒有辦法表達我所感受的。
這是我旅行的意義: 若你在一個地方太久,已經忘了生活的目標,可以享受到的體會。
旅行吧,只要離開家,哪裡都好。不管是大海,深山,鬧區,都市,鄉間。一個可以感受到自己離開原地的心情,哪裡都好。
正因為是這樣,我把自己放在一個極度不熟悉的地方,我才可以檢視自己,我才能再度以客觀的眼睛看視這種我。你有幾種‘我’?發現的越多,你的旅行就越有意義...
旅行常常伴著長時間的路程,路程是等待,也是跟自己的對話。有伴的話,你可以跟他ㄧ起經歷平常生活中沒體驗過的事; 但我更想受獨自一個人的旅行,我作自己的伴,說不出的話在心裡都似乎被聽見了,更感受細膩的,微小的,甚至是狂傲的自白。意義?我脫下那個曾經熟悉得自己,看到了渺小,脆弱的另一面。
也許可以更勇敢的面對自己...接受自己的全部吧?!
程。是一個過度的詞。在A點和B點有線性的連結,但是生活呢?體驗呢?甚至是人生?如果我們可把這種關係簡化成點線,那再好不過了。可惜沒有這麼簡單。生命的功課永遠,永遠都是交錯複雜的關係,程是讓我們進ㄧ個階段的手段,也是一種路。可以的話,我們都不想去選,但走過了,好像才能深刻體會其中意義。程,沒有人想要停留在ㄧ點,A點只想向B點前進,但過程你學到了什麼?
給自己定一個為期兩年的程吧,走著走著,享受風,陽光,路途還有陌生的面孔...
還有一堆摸索的獨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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